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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开展好国土资源便民维权工作  
2008-05-05 来源:资源网 作者:赵广鹏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土资源的科学发展,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意识,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尊重群众在国土资源中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国土资源事业的科学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国土资源科学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履行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中开展好国土资源优质服务,而便民维权则是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便民维权从字面上看,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服务提供方层面,应为群众维权提供方便;另一方面是被服务者层面,群众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要履行好国土资源优质服务的职能,就必须把开展好便民维权服务两个层面的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可以说,在当前,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对于促进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对于构建国土资源科学发展工作机制,对于促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便民维权服务就是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群众,把国土资源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给人民群众,把国土资源的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明示给群众,尊重群众在国土资源政务中的主人翁地位,架起群众起来监督政府的“桥梁”,便于国土资源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便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在国土资源政务中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进程。
    那么,如何开展好国土资源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呢,笔者认为,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广大干部群众在国土资源事务中的权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诚信原则,树立诚信政府、诚信国土的良好形象。要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国土资源管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兑现国家通过对国土资源进行立法向13亿中国人民做出的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庄严承诺,依法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诚信;建立救助机制,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政务中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公民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的原则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土资源行政事务中的知情权力。一方面,要让他们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个人在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中的权利知情,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利,才能够更好地维护个人的权益;另一方面,要让他们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知情,也就是说,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以后,如何投诉;其次是群众应该充分具备维护个人权利的能力,在了解了个人的权利被侵犯以后,能够去进行投诉,从而保护自己的个人权利。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实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让公民明白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享有的权利,借助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打造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阳光工程”。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等都要通过报纸、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方便群众,为公民提供高效、优质的国土资源服务。早在2004年3月3日,国土资源部就向全社会公布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的十项为民措施,内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方面。事实证明,这些便民措施的施行,对于在全社会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贯彻执行不力或违反规定,这在多年来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用地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所以,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便民上下工夫,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在办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书》、《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等工作中中要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方便行政管理相对的单位和企业。要切实转变职能,以国土资源部十项为民措施为统领,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倡就近和上门服务,主动向单位、企业、个人普及国土资源基础知识、进行国土资源服务的咨询与指导、帮助单位、企业、个人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单位、企业、个人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四、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完善群众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在群众能够将自己的意见进行表达之后,如何尽快解决群众的疑问或问题是完善投诉机制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信访、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举报信箱、互联网、服务窗口或其他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度和按职责分工限时办理制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方面的经验,在国土资源部去年开展的“百日执法行动”中已经得到有力的证明,这里不在赘述。
    总之,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好国土资源优质服务的职能,就要开展好便民维权服务活动。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也是构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要求;也是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转变的要求;也是促进国土资源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畅通监督渠道,防止行政侵权和行政腐败,树立和展示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推进国土资源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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