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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七大报告为国土资源工作明确了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要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要严格保护耕地,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节约用地,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等。这些任务涉及的内容十分全面,重点突出,要求十分明确。 1. 我国国土资源形势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却成为世界上单位GDP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已经是煤炭、钢铁、铜的世界第一消费大国和继美国之后的石油、电力第二消费大国,其中仅水泥、钢铁、煤炭的消耗就占世界总消耗量的55%、26%和30%,而GDP还不到世界总量的7%。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耕地面积一直在急剧减少,迄今为止,累计减少的耕地面积大约相当于一个法国,两个英国,三个半日本。1951年到1986年的36年间,全国累计减少耕地6.11亿亩,扣除开荒造田3.77亿亩,净减耕地2.34亿亩。截止2007年中国耕地减少61万亩,减至18.26亿亩。 与土地资源的消耗、浪费相伴,我国矿产资源形势日趋严峻。目前,除煤炭和建材非金属矿产外,我国已有三分之二的国有骨干矿山进入中老年期,400多座矿山因资源枯竭濒临关闭,有的已经停产闭坑,不仅威胁到资源供应,还带来了矿工下岗等更加严重的问题。按照有关方面目前掌握的情况,我国的大庆、辽河、胜利等东部主要油田均已进入中后期,而设想中的在西部找出替代新区的战略目标尚未实现。非但如此,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的现象屡禁不止。 有关专家指出,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蔚蓝色的大海正日益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宝库,但是,我国海洋经济的宏观协调和规划还远远不够,海洋资源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无序、无度、无偿等问题,从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道路还十分漫长而艰巨。 2.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 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到刚刚闭幕的两会,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被摆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最为突出的位置。中央反复强调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源,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的关系,成为国土资源管理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指出,“国土资源部要站在国家发展的大局上,重新思考职能定位,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规划、计划、政策、信息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要以科学发展观对国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指导,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力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资源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切实落实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 云南国土资源面临问题 云南省地处西部,面临西部大开发以及东盟贸易区的重大历史发展契机。国土资源工作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促进云南腾飞。 建国以来,云南发展迅速,目前,云南已成为全国有色金属、烟草、蔗糖、茶叶、天然橡胶、木材等重要生产基地。然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使云南在全国各省区中一直处于较落后的地位。1996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居全国第26位;人均占有粮食308公斤,居全国第17位;交通运输条件仍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还较低,今后发展的潜力很大。 3.1 人地矛盾突出,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全省人均耕地仅0.159公顷。由于山地占绝大比重,宜农地大部分已开发利用,可开垦的宜耕荒地人均仅0.007公顷,而这部分荒地也还因为水热条件、耕作半径等因素限制,开发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人口增长势头有增无减,据统计,从1982年起,全省人口每年大致以50多万人的速度增加。近几年虽然土地开发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势必还将占用大量耕地,同时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也还有大量超坡垦殖的耕地退耕还林,开垦潜力已接近临界状态,人均耕地逐年减少的趋势已难以逆转。 3.2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 3.2.1 可耕地资源占耕地资源比例偏低,而且布局不尽合理。 3.2.2 荒山荒地尚未开发利用,水源涵养保护地区造林不足,影响着生态屏障作用的发挥。 3.2.3 园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6%,作为热带作物基地尚还不足,远未能将土地的自然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 3.2.4 交通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66%,交通路网密度低,已明显地制约着本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 3.2.5 牧草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07%,尚有200多万公顷荒草地可供畜牧业开发利用,目前牧草地所占的比例有待提高。 3.2.6 城镇、村庄及工矿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42%,工业化及城镇化水平较低,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3 土地开发利用广度有余,深度不足,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和产出率较低。 全省虽然土地利用率达80.78%,但土地集约化程度和产出率较低。全省粮食平均单产一直在每公顷3吨左右(统计数据)徘徊,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吨/公顷)。有效灌溉面积仅占1/3。林地是耕地面积的3倍多,1996年林业产值33.15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仅为农业产值(162.21亿元)的20.44%,林业生产应有的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发挥。牧草地除极少量的人工改良草场外,绝大多数处于自然放任利用状态,草地退化,产草量减少,载畜量下降。全省水面48.03万公顷,其中有20.70万公顷的湖泊、库塘,但目前用于水产养殖利用的水面不过1/4,而且粗放养殖面积大,亩产比全国低一倍以上。城镇、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利用不够充分和合理,单、低层建筑比重大,容积率低,很多单位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旧城改造迟缓;村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布局散乱,占地多,环境差;工矿企业用地浪费,废弃土地复垦利用不足。 3.4 水土流失严重, 水土污染面积扩大。 据有关资料,新中国成立前云南森林覆盖率约为50%左右,经过40多年,已减少了近一半。近10年来,全省每年因山洪、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毁坏耕地达6000~14000公顷。城镇和工矿附近土地污染面积有所扩大。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或农田,使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地受到污染,耕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矿区开发也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3.5 土地资源管理意识淡薄,体制不健全。 长期以来,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产的观念淡漠,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稀缺的认识不足,土地的开发、整治与保护不配套,土地利用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的宏观控制,管理上缺乏行政手段以外的经济、法律监督和执行手段;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管理权限混乱,缺乏长期、稳定的管理体制。在土地开发利用也几度出现一哄而起、几起几落的现象,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致使毁林开荒、超坡垦殖、乱占滥用耕地交替出现,影响了土地利用率、生产率的提高,同时也造成了土地资产严重流失,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4. 云南国土资源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说,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真正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保护节约资源与保障支持发展的辨证关系。深入研究解决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创新方法,结合实际,扎扎实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4.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中央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作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4.2 发展目标 建立适应自然环境、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土地利用结构,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获取较佳的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5.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云南国土资源工作。 5.1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耕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的制约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将长期存在,必须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做到从节约资源中求发展,从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发展循环经济中求发展,实现资源从粗放低效利用向节约集约利用转变。 必须高度重视土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保障能力和安全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折不扣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等各项制度,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土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突破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并举。 一是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逐级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二是加快国土开发格局的调整步伐,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落实占补平衡措施。三是认真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力推行集约高效用地,坚持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引导建设用地项目少占或不占耕地。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利用城镇存量土地,开展旧城和旧村庄改造,鼓励建设单位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开发非农业用地,最大限度的减少新增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5.2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是新形势下国家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云南处于一个大发展和大建设的环境机遇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问题,确保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5.2.1 提前介入,规范审批。 认真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积极参与项目选址和设计审查,把好项目选址关,尽力做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真正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5.2.2 创新形式,提高效率 。 对跨市县多、土地报批资料要求高、报批速度较慢的国家和省大型建设项目,采取召开用地报件协调会的形式,沟通情况,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限时办结,确保项目按期开工。 5.2.3 积极服务,现场办公。 对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行业的用地大户,主动上门,向用地单位征求意见,积极沟通,热情服务,特事特办,及时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在土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方面的疑难问题,全力保障项目用地。 5.2.4多方协调,保障供地。 进一步增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支持项目建设的意识,对涉及全省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预审和用地审批问题,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汇报、协调;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部门的用地,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全力解决用地单位的难题,使重大建设项目尽快落地,顺利实施。 5.3 规范矿业秩序,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云南省是全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省份之一。经过多年勘查开发和利用,全省已经形成了石化、有色、钢铁、煤炭、建材等较大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矿产业已经成为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从整体上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矿权设置遗留问题多、小矿整合进展慢,资源利用水平低、矿山环境保护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划管制新立矿权,整合规范已设矿权,依法取缔非法矿权”的原则,加强政府主导,强化政策引导,做好监督服务,依法整顿规范。加强地质工作,全面推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完善规划体系,严格实施规划管理;推进资源开发整合、规范矿权招商引资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遏制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使矿业经济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5.4 积极服务社会,拓展民生服务渠道上。 新农村建设是新形势下一项重要的社会任务,国土资源部门要支持和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重点采取五条措施。 5.4.1 保障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用地需求,按规划要求安排好城乡各项用地,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5.4.2 加大农村缺水地区地下找水项目的安排,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5.4.3 加快新农村试点建设。 5.4.4 维护群众权益,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措施的审核,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5.5 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一个战略高度,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把加强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己任,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尤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面,要走出一条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 5.6 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上。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的发展,国土资源保障作用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国土资源部门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5.6.1 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5.6.2 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5.6.3 深化改革,加快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进程和规模。
6. 政策建议 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管理制度,使国土资源利用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严格编制和实施地州级和县级规划,使省级规划落到实处。 建立国土资源工作的公示制度.加强宣传,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充分运用市场经济办法,切实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培育完善地产市场。 建立地力补偿、生态补偿等机制,保障农民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 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改进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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