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绩观的意义

来源:资源网 作者:王锐 祖益康 发布时间:2008.06.16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的“腰包”也越来越鼓,各地的形象工程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并愈演愈烈,浙江横店要复建圆明园,河南修祖龙,山东济宁建中华文化城,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捞取政绩。政绩是干部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动性、创造性的综合反映。政绩就是执政行为所产生的积极成果。通俗地说,它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实绩。作为人民公仆的领导干部,要为人民执好政、用好权,不能无所作为,应该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也就是要有政绩。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和多大的政绩,它直接影响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性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干部的“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会影响到一个单位、一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也会影响到一个干部、一届班子、一支队伍的健康成长,甚至会影响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正确的政绩观是衡量一个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自己的试金石。有的人“做官”是为了更好地“做事”,官位,仅仅是他们用来推动事业、实现理想的支点和杠杆,他们“做官”“做事”时刻情系群众,处处为民谋利。这是正确的政绩观。

    在正确的政绩观和错误的政绩观之间,有一种片面的政绩观。比如说,把“发展是硬道理”简单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地理解为GDP决定一切。但是,衡量一个干部的政绩观正确还是错误,比对几笔细账就不难明了:看他是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自己谋名牟利、获得职位升迁;看他是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还是仅仅追求眼前的成效,急功近利;看他是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还是喊口号、务虚工,作决策丝毫不尊重客观规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鉴别这些不是什么难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明明属于“政疾”的东西,摇身一变,却成了政绩。例如,有的领导者盲目决策、乱上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本是决策失误之“疾”,但由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了经济损失”,结果怎么样?盲目决策者非但无过,反而有功;有的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敷衍塞责,造成重大事故频发,这本是失职缺位之“疾”,但由于“全力组织抢救”,“避免了更大损失”,结果又如何?不应有的失误却变成了政绩,应该负的责任被抛到了一边。诸如此类把“政疾”当政绩的现象,尽管表现形式有所区别,但实质都是一样的,就是政绩观出了问题,模糊了是非界限。 把“政疾”当成政绩,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一些领导干部为了逃避责任不惜弄虚作假的主观因素,也有目前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估体系存在缺陷的客观因素。就后一方面来说,有些地方考核考察干部,满足于听汇报或看材料,不愿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习惯于听“形势一片大好”的话,不喜欢有人外扬“家丑”。这样的做法,掩盖问题,导致考核考察材料几乎成了“先进事迹展示”;这样的考察,结果失真,导致“政疾”与政绩不分。

    错误的政绩观对地方贻害不浅。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落马前曾“点拨”一个多年追随他的县委书记:“你知道什么是政绩吗?让我看见的才是政绩!”王怀忠的话很有代表性,“政绩工程”往往也就是“面子工程”,道理也正在这里。于是,对一些地方官员来说,如果领导看不见,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即使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他也可能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如果领导看得见,没钱借贷可能也要上项目,表面上看是楼房高了,马路宽了,夜景美了,实际上欠了一屁股的债,需要后面的几届政府来偿还。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成效”倒是有了,但引进的尽是些垃圾项目、污染项目,给当地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错误的政绩观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危害一样。一是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造成发展的片面与畸形,造成人力、财力、物力和宝贵时间的浪费,严重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二是滋生、蔓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诱发领导干部的懒惰思想和投机心理,助长党内和社会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和浮夸之风,挫伤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总之,错误的政绩观作为个人主义的政绩观、本位主义的政绩观、形式主义的政绩观、惟上是从的政绩观、急功近利的政绩观等等,其与正确的政绩观怎么会很难分开呢?

    杜绝错误的政绩观,考核的“指挥棒”非常重要。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所谓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也要看客观条件。这些评价标准,无疑应当真正成为政绩评价体系的核心。

    真正的政绩应是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政绩。那些大搞地方保护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无论其局部利益有多大,都不能算作政绩。真正的政绩应是没有水分的政绩。作为人民公仆,要把政绩树在百姓的心田里,创造“造福一方”的真成就,决不能搞“造势一时”的假政绩。真正的政绩应是群众需要的政绩。要多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把百姓满意不满意作为政绩的标尺。真正的政绩应是没有后遗症的政绩。讲政绩不能只看干部近期取得了多少成绩,还要看这些成绩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

    1、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必须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政绩的评判标准应以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标准。政绩的取得必须着眼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能够经受时间的检验。

    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把握好正确的政绩观,要对历史负责。取得的政绩必须经受得住时间的检验。在取得政绩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相统一,局部效益和全局效益相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短期效益和长远效益相统一。不能把政绩定位在即时效应上,动辄“大手笔”,缺乏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不考虑自身优势和劣势,一味盲目决策、蛮干。因此,我们所要的政绩,必须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所取得的业绩,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3、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必须得到群众的认可。

    政绩不是领导干部说有就有,上级评定多大就有多大的,而应得到老百姓的认可。用群众观点看政绩,就是要正确认识创造政绩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的问题: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个人谋私利;是真正把群众意愿放在第一位,还是把眼睛仅仅盯在上面,这是衡量领导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最高目的。

    三、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措施对策

    1、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宗旨教育,筑牢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思想基础。

    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也是衡量政绩必须遵循的科学态度和根本方法。要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切忌浮光掠影,主观臆断。要具备尊重客观事实的勇气和无私无畏的精神,“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始终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官。

    3、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端正世界观、地位观和权力观。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实施正确领导的思想基础。因此,必须摆正领导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当领导,最重要的是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爱戴,这才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4、要完善法规条例,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应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监督与广泛的民主监督相配套的有效制度,把制度约束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形式主义能得到及时的遏制。同时,要完善奖惩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对搞形式主义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与浪费的,要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对有关领导及其上一级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要把好知人善任、选贤任能的用人关。

    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努力建立科学系统的政绩考核标准,并且尽可能将政绩考核内容量化。要善于发现有“潜绩”的干部,特别是那些在各方面条件较差的地方甘当无名英雄的干部。要善于识别热衷“显绩”的干部,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能力,也做出一定成绩,但有意夸大“政绩”以达到个人升迁目的的干部。政绩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反馈,增强政绩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形成老实人不会吃亏,不老实的人占不了便宜,有实绩的人不会被埋没,投机钻营、弄虚作假的人不会被重用的客观公正的用人导向。

    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丰富,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再深化,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全党认识升华的一个新高度。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工作。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密联系,内在统一,共同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展现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鲜明指向。科学发展观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科学的发展观引导着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着科学的发展观。

    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是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其根本点是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着力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当前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经济增长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对欠发达地区而言,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解决所有问题都依赖于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这是实现质量、结构、效益目标的重要前提。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推动科技进步,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类的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进一步加大投资和政策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形成城乡经济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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