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在编制灾后重建用地规划中,必须满足灾后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用好灾后重建政策,并将灾毁耕地复垦一并纳入规划,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这标志着四川灾后重建用地规划编制工作拉开序幕。
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省上报受灾县(市)158个,其中受灾极重县(市)32个、重灾县(市)50个。为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要求,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召开全省灾后重建土地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快速有效开展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宋光齐在会上指出,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在汇总灾情基础上,及时编制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客观、实事求是地突出农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灾毁情况;正确处理受灾范围和规划范围,规划尽可能到乡镇、村社;要把灾毁耕地复垦一并纳入规划内容,同时处理好灾后重建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务必按时完成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厅。
会议强调,按照部、省共商灾后重建政策精神,全省灾后用地规划一定要满足重建需求,保障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用地审批可以启动绿色通道,加快重建速度,供地实行特殊政策;进一步做好灾毁耕地复垦,维护群众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此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做到一手抓灾后重建的用地保障,一手抓地质灾害的防治。(特约记者 王 莉 记者 郑 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