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专题工作 > 热点 > 国家土地督察 > 最新动态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意见完善支持配合南京督察局工作机制  
2008-06-02 来源: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作者: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07〕65号)精神,积极支持与配合南京督察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督察工作支持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建立9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厅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与南京督察局的协调和沟通,厅办公室会同执法监察总队负责联系有关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与南京督察局适时召开相关协调和工作会议。二是建立重要信息、资料通报制度。每季度首月,向南京督察局通报上一季度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用地审批和土地供应等情况。向南京督察局及时提供开展土地督察和建设用地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图件;及时抄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的各级规划、第二次土地大调查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及每年经国土资源部审定的土地变更调查省级汇总表;及时抄送厅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要工作简报等。与南京督察局逐步进行内网的互联互通,实现相关信息、数据共享。三是邀请南京督察局派员列席会议制度。邀请南京督察局相关领导参加江西省召开的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重要会议。未派员参加的会议,向南京督察局提供相关资料。四是健全土地信访通报和转办制度。及时向南京督察局通报涉及土地管理的重大上访案件情况;每季度首月,向南京督察局通报土地信访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及时处理和反馈南京督察局转办的信访事项。五是完善土地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首月,向南京督察局通报上一季度有关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系统数据;及时通报发现的土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六是建立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制度。积极参与和支持南京督察局开展区域内土地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及时向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提出改进、改革土地管理工作的政策建议,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七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体性上访等涉及江西省内土地管理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视情邀请南京督察局参与应急处置;及时协调处理南京督察局通报的涉及土地管理的突出问题、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重大土地信访案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情况沟通,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化解工作。八是构建土地督察信息网络。协助南京督察局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土地督察信息网络,要做到信息来源广、上报情况准、处置反应快。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土地督察工作,建立土地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土地督察工作。九是建立厅机关内部协调机制。向南京督察局报送相关材料,由厅办公室归口协调。有关业务处室要及时提供准确情况和数据、资料,经协管厅领导审定、送厅办公室汇总、报厅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通报南京督察局。办公室对报送程序负责,业务处室对报送内容负责。

  打印 关闭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技术支持: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Copyright©1999-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47877号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