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部概况
  主要职能  |  资源概况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新闻动态
  今日新闻  |  新闻评论  |  部门动态  |  地方动态  |  重要通知  |  新闻发布  |  政府会议  |  领导活动  |  灾情预警  |  图片新闻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  法律法规  |  政府文件  |  规划计划  |  人事信息  |  财政公开  |  统计信息  |  政府采购  |  应急管理  |  政务公开指南  |  政务公开目录  |  依申请公开  
专题专项
  专项工作  |  专题工作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部长信箱  |  举报信箱  |  在线访谈  |  网上调查  |  咨询平台  |  建言献策  |  提案答复  |  视频点播  |  热线电话  |  杂志订阅  
公共信息
  视频点播  |  信息服务  |  网上课堂  |  资质认证  |  公告公示  |  国土风采  |  网站地图  
站内搜索
 


处理好发展、救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关系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王登记 发布时间:2008.06.19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登记

 

“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不能只写在纸上,喊在嘴上,必须扎扎实实落到具体行动上。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在先”的方针,坚持“依法用地、计划用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监督用地”的二十字原则。

目前,陕西省处在抗震救灾的重点地区,受汶川大地震影响,倒塌房屋10.29万间,损伤房屋59.7万间,需要安置灾民12.9万人,损毁耕地1.5万亩。灾后重建使建设用地问题更加突出,所以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处理好发展、救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机制体制创新上下功夫。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上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技术支持: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Copyright©1999-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47877号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