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部署,拟对遴选出的142个成效显著单位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成效显著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至3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
联系人及电话:姚旭 010-66558558 66558370(传真)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