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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汪民)  
2006-01-20 信息来源:

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汪民

(2006年1月2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李元副部长宣读了孙文盛部长的书面讲话,其海同志进行了工作汇报,大家围绕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会议开得很好。对于孙部长的重要讲话、李副部长一会儿所作的重要指示和各位领导的重要意见,办公室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自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精神,齐心协力,抓紧工作。全国上下联动,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迅速启动整顿和规范工作。去年9月26日,按照28号文的要求,九部门联合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和规范工作。9月30日,联合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以下简称198号文),要求各地抓紧做好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面启动,认真开展“三查”工作。

二是联合行动,督查全国整顿和规范工作。去年10月,国土资源部先期组织了6个督查组,赴全国23个省(区)进行了实地督查。12月,九部门联合组成12个督查组,分别由一位部级领导带队,赴27省(区、市),对各地贯彻落实28号文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是各部门按照职能,紧密配合,协调工作。对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部门普遍高度重视。中纪委何勇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矿产开发作为重要查办和监察内容。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亲自带队,进行了为期20天的督查工作。纪委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解决矿产开发深层次问题奠定了扎实基础、构建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对促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与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煤炭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财政部及时拨付整顿和规范专项经费,深入研究矿产开发中的经济机制问题,与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初步方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整顿和规范工作狠抓矿山安全生产,清除各类事故隐患。安全治理整顿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对整顿矿产开发秩序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公安部牵头开展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油气资源开发秩序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各级公安、商务、工商、环保部门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均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

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之所以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在于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协调配合。国务院28号文下发之后,各部门迅速行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和分工,围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开展了大量工作。按照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九个部门仅用3天时间就联合发出了通知。全国范围的九部门联合督查,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全面启动,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部际联席会议集中大家的智慧,汇集各部门的力量,完善方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了综合整治的效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具体行动。这种协调高效地工作机制,使我们对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工作任务充满信心。

二、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工作基本形势的判断

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部署和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以“三查”为主线的治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治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治本工作开始启动,整顿和规范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一是各地高度重视,工作机构基本建立。各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整顿和规范工作非常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作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部署,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的重要批示。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亲自策划和发动了攀西地区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张文岳多次亲自组织会议,研究和推动整顿和规范工作。这些都说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非常正确、非常及时,符合各地实际工作的需要。

从目前情况看,各省(区、市)普遍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整规办),内蒙古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杨晶为组长,副主席赵双连任副组长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区、市)整规办普遍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划拨了专项工作经费,基本实现了专门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专门工作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的“四落实”要求。

二是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部署和开展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和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有的地方将整顿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进国有矿山企业改组改造;有的地方从整治腐败入手,下大力气解决矿产开发深层次问题,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有的地方大力推进重要矿产的资源整合,运用综合手段,合理调整矿山开发布局,有力促进了矿产资源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化生产。河南经过持续努力,全省煤矿已由1596个减少到561个,铝土矿由144个减少到50个,回采率显著提高,开发秩序明显好转。内蒙、山西、云南、四川、山东、辽宁、黑龙江等一大批矿业大省,都在整顿和规范方面取得了显著地进展。

三是工作比较扎实,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查处无证开采矿山矿点上万起(人次),证照不全开采4221起,超层越界开采3031起,以采代探443起,污染环境矿山1468处,非法转让矿业权630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1097座,吊销采矿许可证1082个。同时查出违法违规行为671起,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办矿2325人,各类案件追究刑事责任707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各地的整顿工作并不平衡,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走过场现象,少数工作人员中存在着厌战情绪和松劲思想。同时,矿产开发存在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解决,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完善矿产开发管理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整顿和规范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齐心协力,深入推进2006年整顿和规范工作

2006年是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关键年、攻关年,事关能否全面完成国务院28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统筹部署,扎实工作。总体构想是,2006年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有明显进展。

1.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矿产开发秩序整治是项长期任务。2006年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进一步层层发动,落实责任,扫清死角。在所有重点县(市)全面建立巡查制度、举报制度、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联打制度,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严打机制。整规办要通过抽查、组织互查和重点案件的督办,促进严打机制的形成,使专项整治逐步转化为长期的工作制度,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势头。关于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今年要全面展开。要组织专门人员,制定可行方案,在全面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稀缺矿种和重点矿种的专项管理办法。

2.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资源整合是促进我国矿山合理布局的重要手段。2006年要在部分省(区)取得重要经验基础上,结合各地具体情况,突出重点矿种,按照大矿大开、小矿小开、保护资源环境、保障矿山安全和依法处置、合理补偿、以优并劣的原则,根据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资源整合工作。整规办要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开展经验交流,提出明确要求,力争今年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治本工作要有明显进展。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建立资源开发良性经济机制的最有效途径。2006年要力争做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勘查主体;对高风险性勘查继续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要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准确区分不同出让方式的政策界限,依照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需要,切实保护矿业权人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国家权益。要以煤炭为试点,研究解决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矿业权的有偿处置问题,探索建立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合理调整资源税费政策、促进企业提高回采率和加强安全生产、实现矿产开发的合理调控。

4.切实加强煤炭资源的勘查开采管理。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也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点。2006年要以煤炭资源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一是切实做好规划。对全国主要产煤区全面实行国家规划矿区管理制度,按资源状况和地质条件统一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划分井田范围,确定开采规模。凡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设置新的矿业权,凡地质工作程度难以满足方案编制要求的,通过建立勘查基金,由国家统一开展普查和必要的详查。二是对新设矿业权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招拍挂方式确定勘查开采主体。三是对已有矿山一律按规划要求进行资源整合,力争2年内基本解决小矿过多问题,实现矿山的合理布局。同时,根据各地情况重新制定最低建设规模准入标准,凡是低于标准的采矿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四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矿业权出让审批和转让管理,强化勘查开采行为的监管,建立责任分工制度,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建立矿山开采专家会诊制度和资补费征收与储量消耗相挂钩制度。

5.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矿业权管理是涉及矿产开发全过程的重要行政权力。2006年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规范矿业权管理,完善以制约权力为核心的现代行政程序,建立以高效便民为根本的新型办事制度,健全以公众参与为保证的依法决策机制,重点推进阳光行政和完善会审制度,逐步建立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实现全国各类矿山基础状况的网上登记与科学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矿业人合法权益。2006年要抓紧开展部、省、市、县四级试点,打通网络流程,完善管理程序,力争2007年实现全面推进。

上述工作,主要是从矿产资源管理角度而进行的初步考虑。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已在《工作要点》中进行了分解。2006年的具体要求,已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方案。刚才,大家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今年的工作方案。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让我们继续同心协力,相互配合,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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