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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 [ 1987 ]国土[建]字 1 科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 [ 1989 ] 国土[建]字第 169 号)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定计划》(计综 [1987] 2390 号)的安排,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和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经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于 1995 年 6 月 16 日以建标 [ 1995 ] 345 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发布全国施行。
为便于有关部门和咨询、设计、科研、建设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建设用地指标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现将(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予以印发,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参考。
1995 年 7 月
第一章总则
第 1 . 0 . 1 条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是各类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必然要增加建设用地,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因此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
本条阐明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
本建设用地指标规定了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措施和建设用地的量值,为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条件。
第 1 . 0 . 2 条本条阐明本建设用地指标的作用是对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各高阶段设计宏观控制用地的依据和审批用地面积的衡量尺度。其衡量尺度的水平是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编制的平均先进的用地指标。
第 1 . 0 . 3 条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有色金属工业新建的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情况较为复杂,多数是在原有场地条件下进行建设,受到各种条件限制,一般是在不违反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情况下,做到安全生产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故在本建设用地指标中规定:改、扩建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 1 , 0 . 4 条本条规定的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复垦规定》等等。在实施中,一般是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在确定建设规模、厂址、工艺流程、装备水平、以至规划设计、总体布置、项目协作等各个环节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 1 . 0 . 5 条编制本建设用地指标,已综合贯彻了总图运输、防火、卫生、环保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国家将会制定更多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以及定额指标等。一些标准规范也要适时地进行修订,在执行时,应遵守新的标准,避免发生矛盾。本条阐明了本建设用地指标与其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指标的关系。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 2 . 0 . 1 条本条说明有色金属工业工程立项需综合考虑资源、资金、能源、市场等条件,经过充分论证,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规模过小,关键设备利用率低,单位产品占地面积大。盲目加大建设规模,则不仅投资多,建设周期长,长期达不到规模生产能力,伴之造成用地上的不必要的浪费。为此,建设规模的确定,要综合诸因素,审慎确定用地方面的缺陷。
第 2 . 0 . 2 条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应当符合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厂址位于城镇及其附近的工程,应与地方协商确定。辅助生产、公用工程、仓贮、运输等辅助生产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要尽量与城镇建设协作,走社会化协作道路,可节省大量土地。要充分发挥和利用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和地处山区的特点,采矿工业场地要就近矿山,依山就势灵活布置。选矿工业场地沿山坡布置,按选矿工艺流程要求,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力求在生产中矿浆自流,达到节省能源的目的。
第 2 . 0 . 3 条在工程建设中,预留发展用地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应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地解决。既要考虑到行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资源及外部条件的可能性。几十年的建设经验,正反面的实例很多,有的工程预留发展用地留大了,长时间未得到利用。有的工程预留发展用地留小了,满足不了后来发展的需要,因而造成场地上建筑密度过大,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更谈不到满足防火和卫生方面的要求。因此本条规定:近期建设用地应合理集中,远期发展用地应预留在厂外,分期建设的用地应分期征用。
分期建设项目用地分期征用,主要为了防止发展规划变化时出现先征后用,征而不用等浪费土地的现象。
第 2 . 0 . 4 条工业企业总体布置和工厂总平面布置,关系到企业基建投资的大小,施工建设速度的快慢,经营效益的高低等重大问题,为此在设计中,要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认真论证总体布置和总平面设计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多方案比较,其中,用地数量、质量及用地的合理性等应作为方案比选条件之一,推选出最佳的布置方案。
第 2 . 0 . 5 条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要做现场详细调查,对原有建、构筑物作出可否利用的鉴定,经过改造能够利用的尽量利用,特别是对现有空地、辅助修理设施、公用设施的潜力,要充分利用,并通过技术革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产品产量,达到扩建目的,不增或少增新征用地面积。
第 2 . 0 . 6 条过去我们设计的工业企业,往往追求“大而全”“小而全”,什么问题都由企业自行解决,其结果造成设施多,投资大,占地多,效益差。
近年来,对辅助生产、公用工程、仓贮运输等辅助生产配套设施贯彻专业化协作原则,取得了良好效果。
例如在某些地区建立了区域性的综合机修厂,负责承担该地区有色行业内的机械修理业务。在该地区的各建设项目可不必要再建设机修厂。
第 2 . 0 . 7 条有色金属矿山产出的矿石具有品位不同,矿物组成复杂的特点,致使金属的选别富集、冶炼和加工的工艺流程都有差异。
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的选择与建设用地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情况下,先进的工艺流程与装备具有减少生产程序,缩短生产线和设备大型化等特点,对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及节约用地均有显著效果。八十年代后引进的许多新工艺、新设备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 2 . 0 . 8 条企业的外部运输方式是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和货物性质、运量、流向等诸多因素,结合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的。运输方式对厂区用地面积有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占地面积比较大。这不仅由于铁路线路及调车站场占地面积大,而且还由于被铁路线路切割所形成的扇形地带很难利用。因此条文中提出应减少股道数量和扇形地带。
第 2 . 0 . 9 条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布置厂区建、构筑物,可以取得物料自流、缩短皮带长度,总图布置紧凑合理,同时也获得节省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缩短建设时间、减少基本建设投资等效果。故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能达到提高建筑系数的目的,节约建设用地。
第 2 . 0 . 10 条建设联合厂房或多层厂(库)房,是节约用地的重要措施,在某些机械制造厂和轻纺厂,早已有较成熟的经验。但在有色金属工业建设中,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的大量粉尘、烟雾和有害气体均应做收尘、净化,设计采用联合厂房有一定的困难,因而起步较晚。
近年来,由于工艺流程的改进和收尘净化技术的进步,加上节约用地意识的增强,在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开始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厂房,取得了节约用地的明显效果。
第 2 . 0 . 11 条通道宽度对厂区和工业场地的用地面积影响较大,设计中应严格控制厂区通道宽度,国外有些工厂总平面布置较紧凑,除了下水管、雨水管为直埋外,其它管道全部采用多层架空共架,不但减少直埋占地宽度,而且便于管理和维修。我国近年设计的厂、矿企业,也都采用了多层共架及共沟布置方式,因而取得了减少通道宽度的效果。
第 2 . 0 . 12 条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一般设有办公楼、食堂、浴室、医务室、哺乳室、交换台、小车库等。将这些建筑物按其功能、性质适当组合成比较集中的综合楼,可节约用地及美化厂容。
第 2 . 0 . 13 条有色矿山开采剥离的岩土、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氧化铝厂生产排出的赤泥以及冶炼厂排出的溶渣,几乎占生产总用地面积的 50 %以上,并且污染环境。为了减少占地和改善环境卫生,研究综合利用废料近些年有些进展,例如作为水泥、制砖的原料,作为建筑、筑路、筑坝的材料以及地下采矿坑道的充填料等等,故本条强调综合利用。如需堆置,则首先利用采掘终了的采空区,矿山附近的废坑、废洞、山沟等作为排弃场地。
第 2 . 0 . 14 条矿山的排土场、尾矿库占地面积都比较大,设计应尽量减少其占地面积,并为土地复垦创造条件。
《土地复垦规定》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
露天矿山土地复垦,早在六十年代初在郑铝小关矿山就已成功地实现了,其作法是在露天矿山的作业过程中,将地表土与岩石分类堆存,以便造地复田。近年来,山西铝厂、孝感矿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中条山及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对服务终了的尾矿库进行了土地复垦,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铜陵已在原尾矿库的场地上修建了楼房、道路,形成了街区,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用地。
第三章有色金属矿山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3 . 1 . 1 条有色金属矿山开发应本着节约用地的精神,根据矿产资源,市场情况以及矿区所在地的供水、供电、矿石运输等条件,对矿山作全面规划,综合考虑矿山的开拓建设问题。由于矿体赋存条件、埋藏深度不同,所以开采方式有露天开采、地下开采两种。地下开采又可分为竖井、斜井、平嗣等开拓方式。不同的开采方式对土地的占用有所差别,在确定开采方式时要考虑节约土地的因素。条文中所提各工业场地是指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炸药库、排土场、尾矿库等。合理布置工业场地,是为了达到方便联系、有利全矿生产和有效缩短各场地的间距及交通线路、节约用地的目的,采、选工业场地一般情况下可利用山坡建设,不占良田好土。对矿量大,需分期开采的矿山应从节约用地观点出发,兼顾前后期合理布置工业场地,避免或减少重复建设。
第 3 . 1 . 2 条现有多数重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工业场地是毗邻或相近连在一起布置的,其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合在一起建设称为矿部,其它配套设施,在有条件时也都合建共用,这样既可节省基建投资和节约用地,且给矿山的经营管理带来许多方便等。
第 3 . 1 . 3 条重有色金属选矿厂生产工艺流程具有其特点,可大多利用山坡建设,其优点是可利用山坡的荒地、劣地而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土,能作到有效保护耕地的目的,利用地形高差实现物料输送自流。一般情况下重有色金属选矿厂适宜的山坡地形坡度:破碎厂房为 25° - 40° ;选矿主厂房为 10° 一 25° 。
第 3 . 1 . 4 条我国有些铝矿山矿体分散,如河南 A 铝矿山共有五个采场,各采场工业场地除采矿、破碎工业场地分别设置外,机修、汽修、炸药库、福利设施等均集中在一个场地上布置,因此节约了建设用地。
第二节重有色金属矿山
第 3 . 2 . 1 条本条阐明重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条件。重有色金属矿山建设规模分类,工艺和主要装备、外部运输方式、协作条件等系根据铜铝镍、铅锌、脉锡、钨矿山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第 3 . 2 . 2 条露天采矿场是矿山的主要生产场地之一,占地面积较大,但由于矿体赋存条件(矿体形状和埋深)和其所在地形地貌不同,围岩风化程度各异,以及矿山的开拓方式,岩矿的运输方式(铁路、道路、索道)也有所不同。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露天采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很难以用地指标来控制,其用地面积只能在设计中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本着节约用地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第 3 . 2 . 4 条本条所指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的用地是指在露天采矿场境界外为采矿生产服务的一些地表设施所占用的场地。大多数有色金属矿山地处深山狭谷,地表建(构)筑物是根据生产需要依山就势布置的,一般情况下不太集中,采矿工业场地也不很规整,也没有明显的场地界限,给矿山采矿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指标的选定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条所列指标是通过对编制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研究,从中选出一些具有代表性工程项目,加以合理调整、适当集中、计算推断确定的。在研究分析资料过程中,发现重有色金属各类矿山开采技术和占地情况与矿山金属类别关系不大,采矿工业场地(含地下开采矿山)建设用地指标均可以不分金属类别,以设计采矿生产能力分档即可。
100 一 300 万 t/a 规模档次的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指标是以近些年设计的厂坝铅锌矿、永平铜矿等矿山的单产占地面积 0 . 046 一 0 . 036 作为基础。剔除永平铜矿采场工业场地未被利用的原有建筑物占地面积加以合理调整后确定的,选用指标值为 0 . 03 一 0 . 05 m?/t.。
小于 30 万t / a 档次的小型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用地指标是基于新疆阿希矿和梁河锡矿的资料,比照小于 20 万口 a 规模地下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用地指标,并考虑到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场地表建(构)筑物较地下开采矿山要少一些等因素,经分析调整确定的。为此用地指标值略向低方向调整,取值为 0 . 12 一 0 . 16 m?/t 。
年设计采矿生产能力 65 一 100 万 t / a 及 30 一 65 万t / a 档次露天开采矿山无实例,参照露天矿山上下相近规模及比照地下开采矿山相应规模数值为 0 . 05 一 0 . 07 m?/t 及0.07 一 0 . 12 m?/t.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及选用建设用地指标见附表 3 . 2 . 4 。

第 3 . 2 . 6 条本条是通过对地下开采矿山用地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比,确定了以近些年设计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工程项目的单产占地面积作为基础,加以合理调整作为建设用地指标值,具体情况如下:
金川二矿区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设计的大型矿山,场地比较集中,总平面布置合理紧凑,投产后较快达产,是近年规划、设计较为成功的矿山实例。安庆铜矿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设计的大型矿山,是有色系统的样板工程,用地较少,具有先进性,也是具备“三平一通”条件的工程。
以金川二矿区、安庆铜矿的单产占地面积为基础,选用 100 万t / a 一 300 万 t / a 档次的用地指标值为 0 . 04 一 0 . 06 m?/t 。
65 一 100 万t / a地下开采矿山无实例,借助安庆铜矿的单产用地面积实例,参照 20 一 65 万t / a档次用地指标,选用 65 一 100 万 t / a 档次的用地指标值为 0 . 06 一 0 . 09 m?/t。以铅铜山铅锌矿和九华山铜矿的单产占地面积为基础,选用 20 万t / a一 65 万t / a 档次用地指标值为 0 . 00 - 0 . 17 m?/t。以架川钥矿、里伍铜矿、大井银铜矿、彭山锡矿为基础,选用 10 万t / a一 20 万t / a档次用地指标为 0 . 17 一 0 . 24 m?/t。地下开采矿山采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及选用建设用地指标见附表 3 . 2 . 6

第 3 . 2 . 8 条重有色金属选矿工业场地的选址,应以满足选矿厂功能要求为原则合理确定,重有色金属选矿厂的功能是将矿石经过破碎、磨矿、选别、脱水等工序生产出精矿,影响选矿厂用地面积的因素较多,如场地的地形条件,选矿工艺流程的差异,装备水平的高低,原矿的运人及精矿运出的方式,外协条件的优劣及辅助设施项目的设置多少等。
重有色金属选矿厂工业场地的建设用地指标,是参照重有色各类矿山建设标准划分为铜铝镍矿山、铅锌矿山、钨脉锡矿山。选择具有“三平一通”代表性的选矿厂单产占地面积作为基础,经综合分析、对比研究、合理调整编制的建设用地指标值的选用及各类矿山的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见附表 3 . 2 . 8 一 1 、 3 . 2 . 8 一 2 、 3 . 2 . 8 一 3 。现将各类矿山的选矿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指标值选用分述如下:
一、铜钥镍选矿工业场地
1 .建设规模 100 一 330 万t / a档次的用地指标是以 1984 年设计的安庆铜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为基础,并参照永平铜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经分析调整后确定的,选用用地指标为 0 . 14 一 0 . 18 m?/t。
安庆铜矿选矿工业场地,从工艺设计到总平面布置都是比较合理的,充分利用该地区的协作条件,可作为平均先进的代表工程。
安庆铜矿选矿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 18 . 45h m?t,年单产占地面积为 0 . 16 m?/t
2 .建设规模 65 一 100 万t / a 档次的用地指标是以宝山铜矿选矿工业场地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参照武山铜矿、安庆铜矿选矿用地情况,经分析调整后确定的,选定指标为 0 . 18 - 0 . 20 m?/t。
3 .建设规模 20 一 65 万t / a档次的用地指标是以七十年代设计的琅娜山铜矿、狮子山铜矿两选矿工业场地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参照架川钥矿、武山铜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加以合理调整后确定的,选定指标为 0 . 20 一 0 . 33 m?/t。 4 .建设规模 10 一 20 万t / a档次的用地指标是以里伍铜矿选矿工业场地为基础,参照架川钥矿、大井银铜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经分析调整后确定的,选定指标为 0 . 33 一 0 . 50 m?/t。
里伍铜矿于 1990 年完成施工图设计,充分利用山坡地,建筑物采取了合并措施,总平面布置紧凑,年单产占地面积为 0 . 35 m?/t,其单产占地面积,在同等规模选矿工业场地中比较是先进的。
二、铅锌选矿工业场地
1 .建设规模大于 100 万t / a档次的建设用地指标是以 1991 年设计的厂坝铅锌选矿工业场地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确定的,选定用地指标值为小于 0 . 19 m?/t 。厂坝铅锌选矿工业场地在设计中从工艺流程到总平面布置均符合“三平一通”的原则,采取集中架空管架,压缩了通道宽度,限制了建(构)筑物间距,较好地贯彻了节约用地的方针。用地面积为 22 . 95h 甘,年单产占地面积为 0 . 199 m?/t。
2 .建设规模 65 一 100 万t / a档次无适合实例,是借助上下档次指标经测算后选定的,其指标值为 0 . 19 一 0 . 25 m?/t。
3 .建设规模 20 一 65 万t / a 档次用地指标是以铅炯山铅锌矿和四平铅银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为基础选用的,其建设用地指标为 0 . 25 一 0 . 39 m?/t。铅炯山铅锌矿选矿工业场地 1980 年设计,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充分利用炯口附近的山坡荒地,贯彻了少占耕地原则,符合“三平一通”精神,年单产占地面积为 0 . 34 m?/t。
4 .建设规模 10 一 20 万 t / a 档次用地指标是以四平铅银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为基础,参照天台铅锌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选用的,其建设用地指标为 0 . 39 一 0 . 53 扩 lt 。
三、钨脉锡选矿工业场地钨脉锡矿山近些年设计项目较少,故只能借助一些老矿山资料进行分析。
1 .建设规模大于 65 万 t / a 档次用地指标是参照五十年代设计的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经分析调整后选用的,其建设用地指标为小于 0 . 27 m?/t。
2 .建设规模 20 一 65 万 t / a 档次用地指标是参照七十年代设计的云锡网状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并结合上个档次综合后选用的,其建设用地指标为 0 . 27 ? 0 . 41 m?/t 。
3 .建设规模 ro 一 20 万t / a档次用地指标是以梁河锡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为基础选用的,其建设用地指标为 0 . 41 一 0 . 55 m?/t。
4 .建设规模 3 一 10 万 t / a 档次无适当实例,借助梁河锡矿选矿工业场地用地情况,经分析测算,确定其建设用地指标为 0 . 55 一 0 . 90 m?/t。


第 3 . 2 . 9 条重有色金属选矿工业场地建筑系数是在现行的有色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项目设计情况和分析测算后确定的,该指标较原有规范的规定略有提高,修订后的建筑系数,在提高节约用地意识的前提下经过精心设计是可以达到的。
第 3 . 2 . 10 条第 3 . 2 . 11 条尾矿库是重有色矿山占地较多的工程项目之一,在选择尾矿库库址时要本着节约用地不占耕地的精神,尽量利用选矿厂附近的山谷荒沟。
尾矿库堆积区占地面积取决于尾矿堆积量、堆积高度和库区地形三要素,三要素中只有尾矿量与选矿厂处理矿石能力有关系,但也没有固定规律,不能以处理矿石量作为制定尾矿库用地指标的依据。为了对尾矿库堆积区用地情况有所了解与比照,现将某些重有色金属矿山处理矿石能力、尾矿总堆积量、尾矿堆积区用地面积、库区尾矿平均堆积高度、每万m?尾矿占地面积等数据资料列附表 3 . 2 . 11 ,并按尾矿平均堆积高度划分档次,计算出尾矿库建设用地测算指标。平均堆积高度( m )与用地测算指标(m?/万 m? )以下列两关系式表达:

第三节铝矿山与石灰石矿山
第 3 . 3 , 1 条根据我国铝矿、石灰石矿资源条件,目前 oo %以上为露天开采,故仅编露天开采的矿山建设用地指标。铝矿山的建设规模分类,主要装备是依据 《 铝矿山建设标准 》 。石灰石矿山建设规模分类,依据国家计委计字 [ 1978 ] 234 号规定;其采剥总量和同类建设规模铝矿山相近,采用相同的主要装备水平。
铝矿山的剥离、开采,多采用钻孔爆破,挖掘机或前装机剥、采、装矿(土),重型自卸汽车运输。只有近期建设的山西某铝矿,根据矿山地质条件,采用松土机,铲运机等大功率、高效能的采剥设备,进行强化开采。
矿区内部矿石、废石(土)运输,现均采用道路运输,外部运输多数采用铁路运输,二、三类矿山除采用铁路运输外,亦有采用公路或索道运输,及公路或索道与铁路联合运输。本指标外部运输按多数矿山通常采用铁路运输方式编制。
矿区一般地形条件复杂,坡度较大,破碎工业场地由于破碎过程的物料运输均采用胶带运输,一般选在地形坡度小于 8 %的坡地上;其它工业场地,建筑物体型较小,一般选在地形坡度小于 5 %的坡地上。
关于机修和汽修标准,是依据《铝矿山建设标准》和《有色金属矿山机汽修工艺设计标准》的规定确定的。
第 3 . 3 . 2 条采矿工业场地设置于露天采场附近,设有铝矿或石灰石破碎、筛分系统、铝矿配矿或碎石灰石堆场、矿石装车外运设施等,并附设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及行政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如为全矿服务的机修、电修、土建修理、汽修、动力、运输、仓库、消防、矿区行政及服务设施设置的场地。
第 3 . 3 . 3 条现有矿山工业场地的布置,根据矿山地形及矿点分布条件,有集中布置和分散布置,且组合形式也不同,但均包括必要的内容。从实用要求出发本指标只编制三个工业场地的总用地指标,其指标赋值是依据现有矿山用地情况分析而得,详见附表 3 . 3 . 3 一 1 一 2 。分析时,对表中工业场地用地现状作了适当调整。
一、过去机修备件自给率,大型矿山为 55 %一 60 % ,中小型矿山为 35 % ~45 %。现铝矿山建设标准定为一、二类矿山巧%,三类矿山 10 % ,故建设用地适当减小 0 . 3 一 1 . 5 hm?。
二、表 3 . 3 . 3 一 1 中河南 C 铝矿采矿能力为 35 万t/a ,而破碎能力为 100 万 t/a ,是为准备开发相邻矿点予留的破碎能力。故增加新矿点工业场地用地 2 hm?,并按总产量 100 万t/a计算单位产品用地。
三、表 3 . 3 . 3 一 2 中广西某石灰石矿为联办矿,用地较小,汽车运输除破碎工业场地外,其它用地由地方解决,按统一编制条件,增加采矿工业场地、机修工业场地及铁路装车线用地5 hm?。河南 C 石灰石矿,仅供水泥厂碎石灰石,只设一段破碎,调整增加破碎工业场地用地 2 . 5 hm?。山西 A 铝矿,尚缺配矿堆场,用地增加 0. 5hm?。
本建设用地指标是按上述调整后单位产品用地面积确定的。


第四节炸药库与排土场
第 3 . 4 . 1 条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有色金属矿山的炸药库只能贮存已制好的成品炸药和雷管,不必再设置炸药制造车间,本库区未包括该部分用地。
第 3 . 4 . 2 条炸药库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库区贮存的炸药总量、库房个数、炸药类别,雷管支数和库区地形条件等诸多因素。
50 一 100t 的炸药库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九十年代设计的大红山铜矿(一期工程)和七十年代设计的凤凰山铜矿炸药库用地面积为基础,经分析研究选用的,选用指标为 450 一 530 m?/t。
20 一 50t 炸药库建设用地指标是以近年设计的大井子银铜矿及龙泉铅锌矿、崖湾锑矿等矿山的炸药库用地面积为基础,经分析研究选用的,选用指标值为 530 一 700 m?/t详见附表3 . 4 . 2。

第 3 . 4 . 3 条本条所指的排土场系指岩土剥离量大的露天开采矿山排土场,所含项目内容是根据排土场工程的实际需要而设置,例如坡角挡石墙及酸性水处理设施就不是所有排土场都必须设置的,但要考虑排土场对下游的安全及泥石流的危害。
有色金属地下开采矿山,巷道掘进过程中排出的废岩量较少,一般都堆积在坑口附近的坡地或山沟中,有色矿山习惯把排土场称为废石场,因为排出物基本都是废石含土很少。
第 3 . 4 . 4 条露天开采矿山的排土场占地面积很大,其占地面积取决于岩土堆存总量、平均堆积高度·岩土运输方式·排土场场地地形等诸多因素,相互间有关系但早无固定规律,很难制定排土场建设用地指标。为了对排土场用地情况有所了解与比照,现将某些有色露天开采矿山排土场岩土堆存总量、使用面积、岩土堆积区占地面积、平均堆积高度、万m?用地面积等资料列附表 3 . 4 . 4 ,并按平均堆积高度划分档次,计算出排土场建设用地测算指标,平均堆积高度( m )与用地测算指标(m?/万m?)以下列两关系式表达:


第四章重有色金属冶炼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4 . 1 . 1 条为了便于企业组织生产和方便经营管理,一般冶炼厂都根据各车间厂房的生产性质、工艺流程、物料输送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组成若干个功能区。
各功能区之间是以通道或道路中心线分界,功能区内在满足管道敷设、物料输送的情况下,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尽量缩短间距,以期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第 4 . 1 . 2 条建筑物合并是有效节约用地的措施之一,但需注意解决由于联合厂房或合并建筑带来的采光、通风等问题。本条提到的合并建筑物都是有成熟经验的,特别是中小型冶炼厂的一些车间厂房实际建设中大多数都是合并建设的。
第 4 . 1 . 3 条铜、铅、锌、镍冶炼厂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流程、外部运输方式、协作条件等都是参照同类金属冶炼厂建设标准编制的。由于国内目前独立铅厂较少,故未编独立铅厂的用地指标。
第 4 . , . 4 条场地地形修正系数是按重有色金属冶炼厂通常布置条件下经过计算确定的,其计算条件如下:
1 .场地外形条件,长与宽之比,大体为 5 : 3 ;
2 .场地长边与地形等高线基本平行;
3 .挖、填方边坡以 1 : 1 . 5 计算。
第 4 . 1 . 6 条重有色金属冶炼厂生产过程中产出的熔炼渣及其它残渣所含的成份性质、性能各异,有的尚可提炼和回收有用金属及其它物质,有的渣尚含有毒、有害物质,会污染环境和水系,为此,国内外都在研究熔炼渣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问题,综合利用能变废为宝,同时也可解决污染环境和少占地问题。
对某些特殊性质的渣,例如带有放射性或剧毒性的,还要按有关规范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 4 . 1 . 7 条对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废渣,应选择合适的场地堆存起来,场地应选择在附近的沟谷,荒地。
渣的堆置高度与渣的产状、比重有关,水淬渣的堆积比重为 1 . 5 左右,堆置高度还受到运输、输送设备的制约。根据现有冶炼厂渣场用地规律,渣场测算用地指标为 500 一 600 m?/万 t 渣,场地条件为平地,渣场底面周边都设有阻拦措施,或者是三面皆为较陡的山沟场地,渣的堆置高度为 12 ~ 15m 左右。
第 4 . 1 . 8 条重有色金属冶炼厂厂区建筑系数不应低于 24 %的数值,是摘自(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YSJ00l 一 88 )。在制定该规范建筑系数时,曾对巧个大、中、小型重有色冶炼厂进行了深人调查,该指标是经过几次专家审查会议审查后确定的数值。规范自 1988 年出版实施后,实践证明不低于 24 %是合适的。
为慎重起见,在本指标选定时,又对近几年新设计的 10 个重有色冶炼厂的建筑系数进行了调查和核实计算,详见附表 4 . 1 . 8 。
核实分析结论为:多数厂还没有达到 24 %的数值,只有 3 个厂超过 24 %。这 3 个厂中有一个是我国给伊朗设计的锌厂,辅助设施占地少,另一个是电解镍厂,只有电解部分,因而建筑系数高,山西某铜厂是外商圈定面积设计的,都有其特殊情况,不能作为正常情况,一般的场地也是达不到的,因此重有色金属冶炼厂厂区建筑系数不得低于 24 %的数值是恰当的,通过努力也是能达得到的.

第二节铜冶炼厂
第 4 . 2 . 2 条铜冶炼厂用地指标与建设规模大小、产品种类多少、工艺流程长短、设备类型大小、外协条件优劣、运输方式、地形条件等因素有直接关系。为说明建设用地指标的选用情况,现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铜冶炼厂厂区用地情况列附表 4 . 2 . 2 。用地情况分析及用地指标值的选用分述如下:
1 .建设规模 10~ 20 万t / a档次铜冶炼厂的用地指标是以华东 A 铜冶炼厂的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选用的。该厂是 1978 年开始设计, 1986 年建成投产的,年生产电铜 15 万 t 和粗铜 5 万 t ,总计为年产 20 万 t 并综合回收多种金属。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均系由国外引进,生产厂房采用联合厂房和多层厂房,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工程技术管线采用集中多层架空管架,符合“三平一通”的原则,年单产用地面积为 5.15 m?/t,以此为基础, 10 ~20 万 t / a 铜冶炼厂的用地指标选用为 5 . 0 ~6 . 0 m?/t。
华北 B 铜冶炼厂生产规模为 10 万 t / a ,厂区地形平坦,主要工艺流程由国外引进,设计中采用了联合厂房和集中多层架空管线,厂区用地面积为 73 . 5 h m?,年单产用地面积为 7 . 35 m?/t。但辅助生产区布置比较松散,单产用地面积偏高,本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因故中止,其单产用地面积只能作为参考。
2 .建设规模 5 一 10 万 t / a 铜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是以西南 C 铜冶炼厂为基础,经分析,去其不合理用地部分,取其合理部分,作出合理调整后选用的。厂区围墙内占地面积为 70 h m?,其中有些用地与年产 6 万 t 铜是没有关系的,应予减掉,例如扣除了选矿药剂厂占地、远景发展用地,以及总图布置不紧凑而多用的部分等。此外,根据生产需要而又不能缺少的部分,作了用地的增补处理。例如原缺少的污水处理用地作了补足处理,加人厂区用地内。经合理调整后的厂区用地总计为44.4 h m?,单产用地面积为 7. 4 m?/t,以此为基础,建设规模 5~10 万t / a 档次铜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选用为 6 . 0 ~ 7 . 5 m?/t。
3 .建设规模档次 2 ~ 5 万t / a铜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是以合理调整后的华北某铜冶炼厂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参考华东 D 铜冶炼厂及中南 E 铜冶炼厂单产用地面积选用的。
华北某铜冶炼厂于 1993 年设计,建设规模电铜 3 . 6 万t / a,厂区用地面积为 37 . 24 h m?,其中留有部分发展用地约为 7 . 22h m?。经合理调整后的厂区用地面积为 30 . 02 h m?,单产用地面积为 8 . 39 m?/t。调整后的华北某铜冶炼厂具有平均先进水平,可作为选用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据此, 2 一 5 万 t / a 铜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选用为 7 . 5 一 9 . 0 m?/t。
华东 D 铜冶炼厂场地地形为丘陵地带,阶梯式竖向布置,单产占地面积较大。中南 E 铜冶炼厂,工艺流程落后,无可取价值。

第三节铅锌冶炼厂
第 4 . 3 . 2 条我国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建设的铅锌冶炼厂都采用的是传统工艺流程;
即 铅冶炼―烧结、鼓风炉熔炼、熔铸。
锌冶炼―焙烧、浸出、电解、熔铸。
到六十年代,对难分选的铅锌混和精矿的冶炼工艺,引进了 I . S . P 冶炼方法。进人八十年代,铅冶炼工艺采用 Q . S . L 直接炼铅法,锌冶炼工艺采用鲁奇式沸腾焙烧炉、三段浸出、二段净化、电解锌铸锭。
铅锌冶炼厂用地指标是以先进的工艺流程为基准,结合国情而编制的,现将具有代表性的铅锌冶炼厂用地情况列附表 4 . 3 . 2 。用地指标值的选定分列如下:
1 .建设规模 10 一 20 万 t / a铅锌冶炼厂的用地指标是以西北 B 铅锌冶炼厂单产用地指标为基础选定的。
西北 B 铅锌冶炼厂于 1985 年设计, 1992 年建成。年产电铅 5 万 t (厂区预留发展到 8 万 t 场地)、电锌 10 万 t 、硫酸 20 万 t 。工艺流程与装备均很先进,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厂区管网采取集中多层共架架空布置,单产用地面积为 3 . 91 m?/t(如电铅按 8 万t / a 计算,则为 3 . 3 m?/t)。 10 一 20 万 t / a 的铅锌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选定为 3 . 3 一 4 . 5 m?/t。
中南 A 铅锌冶炼厂 1959 年建成一期,二期工程至七十年代才建成。通过几年的技术改造,现已成为年产电铅 6 万 t 、电锌10 万 t 、电铜 1 万 t 的综合性有色金属冶炼厂,工艺为传统的老流程,整个厂区显得十分拥挤,建筑系数过高,已影响正常生产,不能作为选用建设用地指标的依据。
2 .建设规模 5~10 万t / a 档次铅锌冶炼厂用地指标是以中南 C 铅锌冶炼厂单产用地面积为基础,加以合理调整后选定的。
中南 C 铅锌冶炼厂是六十年代引进英国 I . S . P 专利技术设计的,原设计年产铅锌 5 万 t , 于 1975 年投产,经过近几年的改造,年产量达 7 . 5 万 t 。该厂因受条件限制,总平面布置不够合理,虽经调整,厂区仍很挤,总用地面积 35 . 17 h m?,单产占地面积 4 . 69 m?/t。以中南 C 铅锌冶炼厂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选定为 4 . 5 一 6 . 0 m?/t。
3 .建设规模 3 一 5 万t / a 的铅锌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是参照华北 E 锌冶炼厂、西北 F 锌冶炼厂单产用地面积选用的,建设用地指标选定为 6 . 0 一 8 . 0 m?/t。
华北 E 锌冶炼厂于 1993 年完成施工图,建设规模为电锌 2 万t / a,硫酸 2 万t / a。工艺流程先进,总平面布置合理,厂区用地面积 18 . 53h m?,单产用地面积为 9 . 27 h m?。
西北 F 锌冶炼厂于 1993 年完成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电锌 1 万 t / a ,硫酸 2 万m?/t,厂区用地面积为 12 . 88h m?,单产用地面积为 12 . 88 m?/t。
4 .独立的锌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的选定:
建设规模 2 一 3 万t / a , 3 一 5 万t / a两个档次均无实例,是以华北 E 锌冶炼厂及西北 F 锌冶炼厂单产占地面积为基础,综合考虑确定的,其用地指标值分别确定为 8 . 5 一 9 . 5 m?/t、 6 . 5 - 8 . 5 m?/t。
第四节镍冶炼厂
第 4 . 4 . 2 条我国镍冶炼厂较少,而且有些工厂工艺流程不完整,建设规模档次不配套,编制镍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有一定困难。
在编制中对附表 4 . 4 . 2 所列的五个镍厂进行分析,其中有东北 C 镍冶炼厂、新疆 D 镍厂、东北电镍厂都是工艺不太完整或规模过小,西北 A 镍冶炼厂建设规模是由 1 . 0 万 t / a发展到 2 . 0 万t / a ,其配套设施不够完整,厂区总平面布置不合理,不符合“三平一通”原则,未予选用。
西北 B 镍冶炼厂于 1986 年开始筹建, 1992 年建成,设计年生产电解镍 2 . 0 万 t ,电解铜 1 . 0 万 t 、钻铂等稀有金属 0 . 3 万 t 。 B 厂在设计中引进了部分关键设备,闪速炉、大型卧式转炉代替了 A 厂回转窑及电炉,工艺流程和装备都较 A 厂先进,辅助设施比较完整齐全,厂区工程管道为集中多层架空管架或集中地沟敷设,可作为编制建设规模 2 . 0 万 t 电解镍厂建设用地指标的基础。
B 厂与 A 厂同样都是以生产镍为主的多金属的镍冶炼厂(多金属共生,符合实际情况)年产电解镍 2 . 0 万 t ,厂区面积 98 . 90h m?,单产用地面积以主要产品 2 . 0 万 t 电解镍计算,则为 49 . 45 m?/t 。 B 厂位于西北戈壁滩,节约用地思想意识不强,总平面布置不够紧凑,有的通道过宽,合理调整后厂区用地面积可降至 83 . 80h 耐,单产用地面积为 41 . 9 m?/t 。据此将大于等于 2 . 0 万t / a 建设规模的镍冶炼厂建设用地指标选定为小于等于 41 . 9 m?/t 。
第五章铝冶炼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5 . 1 . 1 条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包括氧化铝厂、铝电解厂、赤泥水泥厂及相应配套的公司、辅助生产设施。各厂之间生产工艺联系密切,集中布置可以减少工艺管线、运输线路距离及能源消耗,公用工程设施,另外各厂均有自己的产品,并有其各自的独立性,不一定同步建设。为此各厂间应有明显的、规则的区域划分,以利于企业的管理和今后的发展。
第 5 . 1 . 2 条工厂生产装置系列化和工厂总平面系列化布置,为工厂的分期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它可以减少初期的厂内预留地,节省初期占地;避免施工和生产的干扰,保证前期工程的正常生产。铝电解厂和拜耳法氧化铝厂已实现了工艺生产装置和工厂总平面系列化布置,但对烧结法和联合法氧化铝厂的工艺装置系列化及总平面系列化布置,尚需积极开发研究。
第 5 . 1 . 3 条实践证明,在工艺及总图设计中,认真组织合并建筑,既可缩短物料运距,减少损耗,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又可节省占地,条文中所提出可合并建设的建筑物,是依据生产卫生条件,生产连续性的要求及合并的可能性,通过近期实践总结得来的。
第 5 . 1 . 4 条工厂建设规模划分、工艺生产方法、主要装备、机修标准等主要是依据《氧化铝厂建设标准》,《铝电解厂建设标准》和(氧化铝厂工艺设计规范》制定的,关于产品方案,我国烧结法,联合法氧化铝厂一般均附设从碳分母液中回收金属稼的装置或留出预留用地。由于烧结法、联合法赤泥中钙化合物较高,为综合利用废料、副产品赤泥水泥创造条件,附设的赤泥水泥厂,其规模约为氧化铝建设规模的 1 . 5 一 2 . 0 倍。
关于外部运输方式,由于铝冶炼厂运量较大,为 200 一 10 阅万t/a ,以及矿山分散的特点、现有企业均采用准轨铁路运输,并附设有较全的辅助运输设施。
第 5 . 1 . 5 条由于车间布置及铁路纵坡等要求,场地平整应有一定的平坡段和缓坡段;当场地的自然坡度较大时,就要设一定的阶梯,增加占地。工厂纵轴一般平行等高线布置,铝电解厂一般分两个阶梯,电解车间和铸造、阳极车间分别位于不同阶梯,为适应电解车间两层楼的要求,阶梯高度约 2 . 7m ,氧化铝厂厂区横坡受铁路连络线最大纵坡限制,一般采用 6 % c ,并设一定的阶梯。以此原则分析各种不同地形坡度及厂区面积的地形修正系数见附表 5 . 1 . 5 ,修正系数受厂区面积影响不大,故取值未计厂区面积因素。

第 5 . 1 . 6 条铝冶炼厂厂区内所包括的工程设施,系按企业实际生产中所必需的建设项目分五类列出,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规模大小及协作条件,可有所增减。第 5 . 1 . 7 条本指标中氧化铝厂、铝电解厂的建设规模均属大型企业,根据“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模” ( YSI ( X ) 1 一 88 )规定,厂区建筑系数、大型氧化铝厂不得低于 22 % ,大型铝电解厂不得低于 25 %。考虑到露天堆场约占厂区用地的 1 %左右,故厂区建筑系数、氧化铝厂规定不应低于 24 % ;铝电解厂不应低于 26 %。赤泥水泥厂厂区建筑系数原为 22 % ,考虑到露天堆场因素提高 2 % ,故规定不应低于 24 % ,各建设项目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尽量提高建筑系数值。
第二节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
第 5 . 2 . 1条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工业区建设用地共包括两部分。
一、工业区厂区,包括氧化铝厂区,铝电解厂区、赤泥水泥厂区及集中建设的公用、辅助生产设施,如机修厂、煤气厂、总仓库、检修厂、汽车修理厂、配水厂、生产污水处理厂、试验工厂、运输部、总管理区等。各厂可以用围墙分隔成独立厂区,也可建在同一围墙内,用道路、铁路划分区域。
二、工业区交通线路,系指工业区内各厂间的道路主干线及其周边道路,及自企业车站至各厂的进厂线铁路。
第 5 . 2 . 3 条在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中,氧化铝建设规模根据矿产资源条件确定,两者的规定不一定相适应,也无比例规律,故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工业区厂区建设用地指标,采用按氧化铝和铝电解建设规模及指标分别计算相加而定,氧化铝的生产方法,根据矿石性质和铝硅比的不同,有烧结法、联合法、拜耳法三种生产方法,其工艺过程繁简不同,用地有所差异,分别确定用地指标。
我国已投产的联合建设的铝冶炼厂有五个,正在建设的有一个,曾作过可行性研究的有一个,详见附表 5 . 2 . 3 一 1 。
用地情况分析表中,分现状及合理调整两项。合理调整系根据生产需要,防火、卫生规程、管网布置要求,向下或向上合理调整用地,以求得平均先进指标,调整的主要原则是:
一、对一些老企业,经过 4 ~ 7 次扩建,场地十分拥挤,按规程要求对防火、卫生间距、通道宽度予以调整;
二、考虑以铁路为主,一、二级企业需设矿石卸车翻车机车场及矿石预均化堆场;
三、主体工厂内设有必要的中、小修设施及仓库;
四、焙烧用燃料为煤气,设煤气厂。热电站以供热为主,燃料用煤。以供电为主的热电站用地予以调整减少;
五、扣除不必要的空地。六、辅助生产设施符合《氧化铝厂建设标准》及《铝电解厂建设标准》的规定,机修备件自给率高的,予以减少用地。
用地情况分析及选用指标见附表 5 . 2 . 3 一 1 。 1 .
氧化铝:工业区内氧化铝用地,包括氧化铝厂区、赤泥水泥厂区及应分摊的公用、辅助生产设施用地。
联合法氧化铝厂 40 一 100 万t / a的用地指标是依据河南 A 铝厂和贵州某铝厂单位产品用地选定的。河南 A 铝厂经过四次扩建,建设规模由 20 万 tla 扩大到 so 万 tla ,超过原予留规模,造成厂内十分拥挤,大部分地区不符合防火、卫生及管道布置的正常要求,原燃料装卸机械化水平低,堆场面积小。分析时予以合理调整,增加为保证正常卫生防火间距及管线布置用地和翻车机车场及预均化堆场用地。工厂焙烧用重油,按统一建设条件,增加煤气站用地。该氧化铝厂单位产品用地,由 2 . 90 m?/t 增加为 3 . 19 m?/t 。
贵州某铝厂由 20 万t / a 扩建至 40 万t / a,扩建规模在原计划扩建规模之内,用地基本合理。厂内尚有多余空地 3hm?,予以扣除;但赤泥厂尚未建设,焙烧用重油,需相应增加用地。该氧化铝厂单位产品用地由 5 . 66 m?/t 调整为 4 . 15 m?/t 。
40 一 100 万 t / a 氧化铝用地指标选定为 3 . 20 ~3 . 90 m?/t 。
100 一 160 万t / a的用地指标是依据山西 A 铝厂、河南 B 铝厂及河南 C 铝厂单位产品用地选定的。
山西 A 铝厂是 70 年代建设的铝厂,氧化铝规模由 20 万t / a 扩建至 120 万 t / a,规划及用地比较合理。由于机修备件自给率降低,机修厂用地减少 9 . 08h 时。单位产品用地由 2 . 90 m?/t 减少为 2 . 82 m?/t。
河南 B 铝厂为80年代建设的氧化铝厂,一期规模为 20 万t / a ,规划为 120 万t / a ,用地比较合理。其热电站规划以供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减少用地 10hm?,单位产品用地为 2 .90 m?/t 。
河南 C 铝厂因分为三个工业区、用地较多、单位产品用地为 3 . 98 m?/t,数值偏高,取值时予以降低, 100 一 160 万t / a氧化铝用地指标选定为 2 . 70 一 3.20 m?/t
烧结法氧化铝厂用地指标是依据山东某铝厂单位产品用地选定的。山东某铝厂是在敌伪留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期规模为 3 . 5 万t / a,经过七期扩建至氧化铝规模 50 万t / a。由于超规模扩建,部分地区不符合防火,卫生及管道要求,堆场不足,铁路运输检修能力不足,分析时合理增加了用地。焙烧用重油,增加了煤气站用地。单产用地面积增加至 3 . 81 m?/t。 40 - 100 万t / a。烧结法氧化铝厂建设用地指标参照该厂选定为 3 . 1 一 3 . 8 m?/t 。
拜耳法氧化铝厂 100 一 160 万t / a的用地指标是依据广西某铝厂单位产品用地定的。
广西某铝厂是九十年代开工新建的,引进国外设备,厂区规划采用系列化布置,规划用地比较合理,但由于矿石、石灰石采用公路运输,按统一的采用铁路运输的条件,分析时适当的增加用地。该厂规划规模 120 万t / a,单位产品占地 1 . 91 m?/t , 100 一 160 万t / a 用地指标选用 1 . 7 - 2 . 1 m?/t。
由于拜耳法仅一实例,因此 40 一 100 万t / a 30~ 40 万t / a 两个档次的用地指标参照过去曾作过的设计方案,分析而得。
2 .铝电解:工业区内铝电解厂用地指标包括铝电解厂区及应分摊的公用、辅助生产设施用地。
本次共分析 14 个铝电解厂,其中 4 个是联合建设的,十个是独立建设的。对于采用 80kA 以下的自焙阳极铝电解槽,因为槽型小,生产条件及指标落后,今后不再建设,分析时未予采用。
联合建设的铝电解厂因厂区用地未包括应分摊的集中建设的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用地,故分析时予以调整增加。
独立建设的铝电解厂,由于联合建设时,公用辅助生产设施可以少用地,故予以调整减少。其中甘肃某铝电解厂,由于厂内予留二期铸造车间及阳极车间用地,总计扣除用地 9 . 5hm? 。
各档次铝电解用地指标的选用详见附表 5 . 2 . 3 一 2 。
第 5 . 2 . 4 条工业区干道网系指铝工业区各厂间的主干线道路及其工业区周边道路,不包括对外联系的公路。铁路进厂线指自企业站接轨至各厂的进厂线,一般在1km以内。
工业区交通线路网是工业区用地一个组成部分,兼有对外对内交通连系功能。道路网合理分布车流人流,以保证客、货运输的速度和经济性,道路网过密要增加占地,过疏将不能保证运输的速度和经济性。
交通线路网用地和工业区总用地有密切关系,根据对现有六大铝联合企业用地分析,选用指标为占总用地面积的 12 %一 18 % ,详见附表 5 . 2 . 40
根据城市规划指标,干道网间距一般为 800 一 1000m ,干道网密度为 2 一 3km/km?。《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 GBJ137 一 90 )规定,道路广场用地指标为城市用地建设的 8 % - 15%。本指标分析结果为 12 %一 18 % ,因附加有 3 %一 4 %的铁路进厂线用地。一般工业区占地面积大时,取高限;面积小时,取低限值。但还应考虑工业区布置形式,集中或分散,周边有无道路,在指标范围内予以调整。
第 5 . 2 . 5 条赤泥堆场的选址,应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充分利用荒地、沟谷、洼地。
赤泥属于尾矿性质,一般在含水率 110 %条件下用管道输送,筑坝堆存,附水在堆场回收后,返回氧化铝厂循环使用,赤泥数量根据生产方法不同而变化,每吨氧化铝排出的干赤泥量,烧结法为 1 . 39 ~ 1 . 70t ,联合法约为 1 .1t ,拜耳法约为 1 . 0t ,赤泥的真比重为 2 . 7 ~ 2 . 9 。赤泥在堆场逐渐固化,堆存期间平均含水率约 63 % ,每吨干赤泥在堆场的平均体积为 1m?。赤泥堆场型式有沟谷型、洼地形,平地高台型,排海型。沟谷型、洼地型赤泥堆场由于沟谷、洼地的形状,谷底宽度、边坡的坡度变化太多,影响容积较大,根据现有各厂赤泥堆场用地及容积情况分析,堆存 10 ~ 20a ,堆场用地测算指标为 1 - 2 . 5 时 lt 氧化铝,详见附表 5 . 2 . 5 一 1 。
平地高台型为四周筑坝,中间堆存赤泥,仅烧结法、联合法赤泥具有水硬性,可用作筑坝材料。赤泥筑坝因受气候和赤泥自然脱水稳定的要求,每年起坝不超过 2 . 5m ,用地指标是以堆高 30m ,堆存 12a确定的,堆场用地测算指标见附表 5 . 2 . 5 一 2 。
堆场用地不包括外部管线及检修道路用地
第三节独立建设的铝电解厂
第 5 . 3 . 2 条《铝电解厂建设标准》中规定,新建铝厂规模不应小于年产 5 万 t ,且应采用大型预焙槽。
本指标是在分析十多个预焙槽铝电解厂用地情况后制定的。小容量自焙槽与大型预焙槽,由于工艺和生产装备水平相差较大,根据现有铝电解厂分析,自焙槽阳极糊生产区的单位用地只有预焙槽阳极炭块的一半左右,并随着铝电解厂的规模增大而逐渐减少,所以 10 万内以下预焙槽铝电解厂用地较自焙槽用地有所增大。
统计分析了 14 个铝电解厂,得出各厂合理的单位产品用地面积,在此基础上选用指标,详见附表 5 . 3 . 2 。
表中选用指标系在对各厂用地进行具体分析,并按照近期发展规模,剔除不合理用地,增加合理用地经分析测算后确定的。
用地面积调整时遵照了以下主要原则:
一、因联合建设的铝电解厂,供热、辅助修理及仓库等系统一考虑,集中设置,所以独立建设的铝电解厂应根据需要增加该部分的占地;
二、对经过几次扩建、场地过分拥挤的老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增加防火、卫生等间距及通道所需宽度;
三、对老企业原为自焙阳极铝电解厂到八十年代又在其中扩建大型预焙阳极铝电解厂,为了具有可比性,则将自焙槽铝电解厂占地部分扣除,统一按大型预焙槽铝电解厂合理占地进行调整;
四、扣除厂区内空地及阳极部分占地。


第六章铝加工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 6 . 1 . 1 条我国六十年代建设的铝加工厂,厂址多在山区,整个厂由几个分区组成,各分区相距数公里,造成总用地面积的增加和生产运营费用的提高。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以来建设的铝加工厂,从设计指导思想上强化了节约用地意识,采取了以集中为主的总体布置和总平面设计,建筑系数由 60 年代的 20 %一 25 %提高到 30 %左右。
铝加工厂是具有生产工艺流程长、采用系列化生产的企业,各个生产环节联系密切,多采用联合厂房。厂房外形较长,连跨较多,体量较大。为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和土地的合理使用,提出地形平缓,适宜集中建设的场地作为建厂厂址。
第 6 . 1 . 2 条厂房外形规整,可避免道路和管线迁迥占地,减少被厂房分割的通道及零散场地,有利于工厂总平面紧凑布置。同时,便于厂房合并。
第 6 . 1 . 3 条本条是在总结多年来实施厂房合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
采用连铸轧工艺生产板带箔材,一般生产规模不大。 xx 铝材厂、 xx 铝箔厂实施了连铸轧车间与板带车间、铝箔车间的合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板带车间与管棒型车间均属压力加工车间,生产过程清洁,相互排斥因素较少。我国 xx 轻合金加工厂率先实施二者合并,经多年生产实践,证明是合理可行的。
建筑铝型材厂的挤压车间、氧化着色车间生产联系密切, x xx 铝合金型材厂、 xx 铝加工厂及 xx 铝合金厂都实施了两车间的合并,取得了节约用地的有益效果。
七十年代以前的仓库设施,多为单层仓库,库区占地面积多达全厂面积的巧%以上,八十年代以来推行了多层仓库,堆垛机存取的高架仓库等新技术;使防火安全允许的多栋仓库合并为一栋仓库,减少了库区用地面积。
实践证明,上述设施的合理合并,国内外铝加工厂均有成熟的经验,只要以科学态度,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是可作到既满足生产,防火安全要求,又能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第 6 . 1 . 4 条外部运输对企业建设关系重大,是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大型铝加工厂,主要是指综合性铝加工厂和铝板带厂。其外部货物运输量较大(如年产 5 . 0 万 t 规模的综合性铝加工厂,厂外年货运量可达 20 一 30 万 t ) ,产品辐射面较广,长大件产品有一定比例。因此,宜采用铁路运输。协作条件是根据《铝加工建设标准》的规定编制的。
第 6 . 1 . 5 条工业场地地形修正系数,是根据铝加工厂的用地特点,经测计提出的。计算约定条件为:
一、厂区用地外形为长方形,长宽比为 5 : 3 ;
二、厂区长边平行于地形等高线布置;
三、挖方和填方边坡的坡比均为 1 : 1 . 5 。
第 6 . 1 . 6 条本条是指新建铝加工厂厂区建设用地所包括的各项设施。
综合性铝加工厂,一般规模较大,产品品种较多,生产设施及其它设施配套齐全。
根据我国铝加工行业技术经济发展状况,按专业化生产原则,又分为铝板带厂、铝箔厂铝管棒型材厂、建筑铝型材厂。上述铝加工厂,除主要生产设施不同外,其它设施均大同小异。
第 6 . 1 . 7 条本条的建筑系数,是根据 YS1001 一 88 《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规定,并结合近年来铝加工厂的设计实践提出的。各建设项目,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尽量提高建筑系数值。
第二节综合性铝加工厂
第 6 . 2 . 1 条铝加工厂的生产实践表明,其建设用地与产品的合金品种、产品品种、产品规格及其所占比例有直接关系,而且有的达到数倍的差异。大规格的产品和纯铝、软合金产品易于生产;小规格的产品和硬合金产品难于生产。而铝加工厂的合金品种、产品品种和产品规格又十分复杂,如 xx 轻合金加工厂就有合金品种 119 种,产品品种 2369 种,产品规格 1 1675 个。
当产品结构相同时,建设用地又取决于生产装备水平的高低。不同的装备水平,其产量和质量也将产生很大的差异。因此,铝加工厂的产品结构和装备水平是影响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因素。
第 6 . 2 . 3 条本指标是以我国现有某些铝加工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为基础编制的。详见附表 6 . 2 . 3 。

上述综合性铝加工厂,是我国铝加工骨干企业。八十年代以来,都进行了技改和扩建,产品结构由生产硬合金为主转为以生产软合金和纯铝为主,并引进了先进设备,生产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产品结构、合金比例与《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大体相当。其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技术经济水平,代表了我国铝加工行业的发展水平。
在编制本用地指标时,考虑到上述各厂用地状况都带有当时的局限性,用地不尽合理。为编制建设用地指标根据“三平一通”的原则,在以下方面,对现有铝加工厂用地情况进行了合理调整。
一、建设用地按最终规模合理规划,避免盲目用地、自然发展和重复建设,作到有计划的使用土地和科学合理用地;
二、总体布置以集中为主;
三、实行车间合并发展联合厂房,多层库房;
四、扩大社会化协作范围。
经合理调整后,上述各厂的用地资料见附表 6 . 2 . 3 。
综合性铝加工厂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上述各厂的合理单产用地面积,经分析、计算后选用的。
第三节铝板带厂
第 6 . 3 . 3 条我国独立的专业化铝板带厂还不多。本指标的编制主要分析了 xx 铝加工厂铝板带分厂, xx 铝加工厂改扩工程、 xx 铝业公司铝加工厂的设计和建设用地的有关资料,并参考了 xx 铝加工厂的国外总图布置方案和用地指标。详见附表 6 . 3 . 3 。
xx 铝加工厂铝板带分厂,始建于六十年代,厂区用地由熔铸区和压延精整区组成。其用地面积是根据两区内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未包括露天推物及操作场地用地面积),并以 30 % 的建筑系数进行计算的。 1987 年至 1989 年,该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其装备水平居全国先进行列,生产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
xx 铝加工厂改扩建工程,是我国八十年代后期建设的大型铝板带工程项目,竖向设计采用平坡式,总平面布置比较合理。该项目主要工艺装备由国外引进,产品结构及合金比例与《铝加工建设标准》的规定基本一致。该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为全国先进水平。
xx 铝业公司加工厂, xx 铝加工厂国外方案均为近期的高阶段设计规划资料。前者,产品结构中易于生产的中间产品―热轧板材所占比例较高;后者,国外规划;厂房采用大集中方案。根据《铝加工厂建设标准》对产品结构及合金比例的规定和我国当前的国情,上述两厂的合理用地面积稍有增加。
铝板带厂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是根据上述工厂的合理单位产品用地面积,经分析、计算后选用的。铝板带厂厂区用地有关资料见附表 6 . 3 . 3 。

第四节铝箔厂
第 6 . 4 . 3 条铝箔厂的产品品种一般分为厚箔(厚 0 . 01~ 0 . 12mm)和薄箔(厚 0.007~0.009mm)两种,后者又分为衬纸箔和光箔。
铝箔厂的主要生产环节包括连铸轧、冷轧、铝箔粗、中、精轧及衬纸剪切等,由连铸轧提供铸轧卷经冷轧机轧制,通过冷轧机提供铝箔轧机坯料。箔材加工一般配有粗、中轧机和精轧机。建设规模小时,多采用万能铝箔轧机,同样的设备,生产厚箔比例大,产量就高,生产薄箔比例大,产量就低,直接影响单位产品用地面积。
本指标的编制,主要分析了 xx 铝材厂阔幅铝箔工程、 xx 铝箔厂、 xx 铝加工厂一、二期工程铝箔生产线等项目的建设用地资料。
其中, xx 铝材厂阔幅铝箔工程为城市建厂,由于建设用地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厂区拥挤,弹性功能较差。但该厂社会协作条件好,单位产品用地面积较少。因此,推荐合理用地面积较用地现状略有提高。 xx 铝加工厂一、二期工程铝箔生产线,厂区用地为 25hm?。其中,尚有其它设施占地约 5 hm?,扣除后,铝箔系统用地约 20 hm?。
铝箔厂厂区用地有关资料见附表 6 . 4 . 3 。
上述铝箔厂均为近期设计,产品结构基本符合《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工厂生产环节较全,工艺装备水平较高,总图布置采用车间合并方案,注意节约用地。投产后,工艺流程顺畅,生产运营合理。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居全国先进水平。
铝箔厂建设用地指标,系根据上述各厂的合理单位产品用地面积,经分析计算后选用的。

第五节铝管棒型材厂
第 6 . 5 . 1条根据《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铝管棒型材厂建设规模大于等于 1 . 0 万t/a 的为大型。因当前无建厂实例,故未编制该规模档次的建设用地指标。
第 6 . 5 . 3 条影响铝管棒型材厂用地指标的因素较多。其一,产品品种及规格十分复杂,加工难度各不相同;其二,硬合金所占比例较其它铝加工厂高,而且对用地影响很大。硬合金产品,热处理状态多为淬火,有的产品还需要冷作硬化和时效处理。因此,生产难度大、周期长、成品率低、产量小。
我国近期建设的独立专业化铝管棒型材厂还不多。本指标的编制主要以下列工程项目的用地资料为基础、 xx 铝加工厂中小管棒型材厂、 xx 铝加工厂一期工程、 x xx 工程设计资料等。
xx 铝加工厂中小管棒型材厂是大型铝加工企业的一个分厂。现厂区内未包括仓贮运输设施用地约 1 . 7 hm?,厂区实际用地为 15 hm?。该厂设计时,产品方案中硬合金产品所占比例较高,在计算厂区合理用地面积时,根据《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降低了硬合金产品所占比例,经测算、分析、厂区用地面积可下调 1 . 5 hm?。
xx 铝加工厂一期工程,为山丘地区建厂,采用了铁路运输方式,若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可节约铁路站场等用地 2 .5 hm?。在计算厂区合理用地面积时,根据《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也降低了硬合金产品所占比例,因此,厂区用地面积尚可下调 3 hm? 。
x xx 工程设计资料,该项目拟定在山区建厂,场地有效利用面积较其它项目为低。支挡防护设施、排水设施占地较多。用地外形也不规整。若改善建厂外部条件,约可节约用地 4 hm?。该厂设计时,硬合金产品所占比例同样较高。因此,在计算厂区合理用地面积时,厂区用地面积又下调了5 hm?。
铝管棒型材厂有关用地资料见附表 6 . 5 . 3 。
铝管棒型材厂的建设用地指标,系根据上述各厂的合理单位产品用地面积,经分析、计算后选用的。

第六节建筑铝型材厂
第 6 . 6 . 1条根据《铝加工厂建设标准)的规定,建筑铝型材厂规模大于等于 1 . 0 万t/a 的为大型。因当前缺少建厂实例,故未编制该规模档次建设用地指标。
第 6 . 6 . 3 条我国的建筑铝型材厂大都在八十年代建设,建设用地相对合理一些。其主要生产设备大都由国外引进,工艺水平较为先进。
生产工艺包括熔铸、建筑铝型材挤压、氧化着色等。
建筑铝型材厂厂区用地面积有关资料见附表 6 . 6 . 3 。
建筑铝型材厂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上述建筑铝型材厂的单位用地面积,经分析、计算后选用的。其中,规模 0 . 6 万t/a 以上建筑铝型材厂的用地指标,选用时参考了其它类型铝加工厂软合金产品的用地指标。

第七章炭素厂
第 7 . 0 . 1条在设计中认真组织合并建筑,可减少厂区通道,缩短物料输送距离,提高建筑系数,节约用地。
第 7 . 0 . 2 条条文所提出可合并的建筑。是在满足生产、卫生、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经生产实践证明是合理、可行的。大宗物料的仓库与堆场储运合一分类合并,可达到方便使用,减少倒运和节约用地的目的。
第 7 . 0 . 3 条本条阐明编制建设用地指标的主要条件。
一、建设规模划分,炭素制品品种多,规格各异,炭素厂建设规模是按《炭素厂建设标准》划分的。
二、主要装备,炭素厂各工序的生产设备是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方案结合设备性能选定的,新建炭素厂的工艺装备水平符合(炭素厂建设标准》第三章有关规定。
三、运输方式,建设规模在 1 . 0 万 tla 以上的炭素厂属一、二级炭素厂,外部运输一般采用铁路运输, 1 . 0 万t/a 以下的属三级炭素厂一般采用公路运输。
第 7 . 0 . 4 条本条条文说明同第五章第 5 , 1 , 5 条条文说明。
第 7 . 0 . 6 条由于炭素制品品种繁多,生产流程长短不同,其中糊类产品流程最短,炭块其次,石墨化制品流程最长。根据这一生产特征,炭素厂用地指标,分别按石墨电极、炭块、糊类三大类产品计算。
目前,我国炭素工业生产现状、产品结构不尽合理,规模匹配不齐全,绝大多数生产厂家是生产多品种炭素制品,单一生产石墨电极的炭素厂为数不多,可供分析选用指标的实例很少。为合理选定炭素厂建设用地指标,选了四个生产厂家,七个设计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调整,作为合理的厂区用地面积,再以基准炭素制品产量计算用地指标。
调整总图设计方案的具体作法是:对建筑系数高达 46 %、通道狭窄、管网密集的老企业,增加厂区用地面积;对生产配套不齐全的增加仓贮、机修设施;为统一对比条件,增加煤气站及循环水设施,扣除与发展规模不相适应的厂区预留用地等方法。
糊类单位产品用地指标,是选用铝电解厂阳极糊车间用地面积及炭素厂阳极糊生产部分用地面积,与相应产量计算求得。
炭块单位产品用地指标,是选用炭素厂焙烧品生产部分用地面积与相应产量计算求得。
炭素厂用地指标分析,石墨电极部分详见附表 7 . 0 . 6 一 l 炭块,糊类部分详见附表 7 . 0 . 6 – 2.

第 7 . 0 . 7 条根据国内已建成的炭素厂统计,建筑系数多数在 23 一 25 % (包括露天堆场系数约 2 % ) ,个别炭素厂经过几次扩建后建筑系数有的高达 40 %左右,但厂区十分拥挤,管线布置困难,不符合防火要求,建筑系数远超出正常范围,故本建设用地指标中炭素厂厂区建筑系数规定不应低于 25 %。各建设项目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尽量提高建筑系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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