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任[2007]2号
关于刘国洪等5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部党组2006年12月31日决定:
刘国洪任规划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松任耕地保护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高延利任地籍管理司司长;
温明炬任地籍管理司副司长(试用期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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